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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2016年11月21日与本网签约,委托本网代理其在北京市丰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劳动争议仲裁案。
时间:2018/6/29 23:36:07    来源:北京市丰台区劳动仲裁网    |       
  徐某因与北京天融景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2016年11月21日与本网签约。
  徐某自称:她2011年12月5日入职公司任职行政,每年12月6日与公司签下一年度的书面劳动合同,2015年12月6日签署的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未交付给本人。2016年10月21日,她因家中有事未同意公司的加班安排,公司于是扣留了她10月份的工资2,123.85元。她找公司领导协商,公司称以后工资就这么多,要么接受,要么辞职。2016年11月9日她被公司辞退,2016年11月1日至9日的工资亦未支付。其最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4,731.41元,公司计薪周期为自然月计薪,每月8日前后发放上一计薪周期的工资。她最后出勤日为2016年11月9日。入职以来,每年应休年假15天,公司均未安排年休假。公司给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未按照实际工资基数足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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